景宁印发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 加强护林队伍建设

02.03.2020  17:57

  为加强全县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优化生态环境,把公益林的管护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县、乡、村公益林护林人员的职责,充分融合网格员队伍建设,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近日,景宁县人民政府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县实际印发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公益林管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指导县、乡、村三级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实施方案》涵盖了管护组织、管护职责、护林员的选聘及选聘方式,以及管护措施、管护费用的使用等方面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管护组织的职责,切实加强各级队伍的建设与监督;二是明确护林员的选聘和管护的责、权、利,公益林补偿是惠及民生、实施精准扶持的重要载体,为此,要求各乡镇、街道在选聘护林员时优先考虑困难家庭、退伍军人,并明确现任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监委主任不得选任;三是参照该县2017年度护林员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县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各乡镇、街道公益林面积、管护难易程度,确定护林员管护费分配额度,按预拨和年度考核结果相结合方式拨付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筹使用管护费用,包括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实施方案》的印发,进一步加强景宁县公益林资源的保护,规范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为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景宁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