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和租金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11.11.2016  22:13

为促进公有住房销售,缓解因公有住房老化引起的维修、管理成本上升等压力,维持公有住房出售、租赁价格稳定、合理。局结合各区物价部门意见,拟定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和租金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近日向社会各界进一步征集意见和建议。

通知》主要由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调整情况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情况两部分组成。在充分听取市物价局、各区住建局意见的基础上,本次公房出售成本价、最低限价、市场价、超标部分价格,以及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相应分值拟在2015年标准上均上涨5%。上涨幅度与杭州市物价水平、房地产出让和租赁市场发展情况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部分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不足以支付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费用的情况,有利于杭州做好公有住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该《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和建议中,征集期限从11月4日到11月24日。目前,市民可在局网站“公众参与——立法征询”栏目中了解详细情况,通过传真(传真:87914877)或单位公务邮箱(邮箱:[email protected])反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