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审验结果的通知

24.12.2016  03:07

浙科发成〔2016〕226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成〔2010〕110号)精神,我厅开展了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审验工作,对全省历年确认的101家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审验评价。根据审验组综合考评建议,经研究,确定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77家机构为合格以上。撤销11家审验不合格和13家未参加审验的机构“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称号和因审计出“虚假包装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的衢州联盛方略咨询有限公司的“浙江省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称号,现予公布(见附件)。

希望审验合格的省重点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条件、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拓宽科技中介服务领域和范围,在科技中介服务活动中不断开展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协同创新,实现服务增值、信息增值和技术增值,为我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做出更大的努力。

 

附件: 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审验结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2月22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