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公布十大虚假违法典型广告案例

30.08.2017  15:51

  房地产广告承诺升值或投资回报,二手车交易广告虚构二手车信息,保健食品广告宣称有医疗功效,服装广告贬低其他经营者…今天,在新《广告法》实施两周年、《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周年前夕,浙江省工商局对外公布了十个不同违法情形的典型广告案例。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工商(市场监管)机关贯彻实施《广告法》,严肃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我省广告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1-8月份,全省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055件,罚没款2582.95万元。该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布案例希望能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
  据悉,今年以来,我省广告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广告案件及罚没款较同期大幅度提高,尤其是互联网广告案件增长较快,广告案件和罚没款继续大幅度增加。今年1-8月份,全省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055件,同比增加88.8%,罚没款2582.95万元,同比增加41.5%。
  据了解,网络广告案件爆发式增长,是近年来违法广告的新特点之一。上半年,全省共查处网络广告案件962起,同比增加186.31%,互联网广告案件占总案件数的73.83%,网络广告已成为广告监管的主战场。其次,户外广告违法案件进一步减少,上半年全省共查处户外广告案件101起,同比减少30.4%,案件同比连续三年下降。另外,重点领域广告案件总体平稳。全省查处的广告案件中,重点监管领域广告违法情况良好,其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四类广告案件共179起,房地产广告32起,金融广告28起,这6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18.34%,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
  浙江省工商局广告处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广告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属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做到“露头就打,出现就查”,将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的势头彻底扭转,切实维护本辖区内广告市场秩序。特别针对危害性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房地产”、“金融”等6类虚假违法广告,做到重点监管,常抓不懈。与此同时,将继续加强行政指导力度,提高主体自律意识。采取网络授课、定向发布预警、约谈、定期培训等多种行政指导方式,使广告主和广告从业人员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广告内容发布,规避风险,从源头上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
  此次公布的十个不同违法情形的典型广告案例包括:
  一、浙江嵘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广告类型: 电子商务平台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广告宣传的赠送积分内容与实际不符
  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在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消费,在商务平台和印制的宣传册中承诺“会员注册后,在线上商城、线下加盟商家消费,可获得消费额的30%-50%积分赠送,积分每天赠送,承诺将公司前一天营业额的5%以积分的方式赠送给拥有积分点的会员,赠送积分按积分点的数量平均分配”。经查,其宣传赠送积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实际赠送积分比例未能达到宣传所称的经营额5%,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被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
  二、宁波声广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告类型: 保健食品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
  当事人为推销其保健食品,制作《人间晚晴》节目,授权上海配合广告有限公司与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发布合同,在湖北有关电视台播出。该节目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且广告中含有“治疗心脏及预防房颤”等医疗用语。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三、温州漫游未来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告类型: 影视服务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广告中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用语
  当事人在“温州漫游未来影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广告画面为一对男女抱着枕头相互依偎靠在床上,配有广告词“未来床上看电影,这才叫做爱”。文字结合画面,使得广告内容歧义十分明显,造成不良影响。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被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
  四、上海岳家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告类型: 房地产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
  当事人在宣传湖州“德鸿•练溪上郡”楼盘的户外广告中,使用“德鸿上郡……坐拥百万旅游客群、做长三角稳赚投资商”等宣传用语,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湖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五、绍兴诸暨傅某发布违法化妆品广告案
   广告类型: 化妆品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对产品和经营情况进行不实宣传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伊人时光”化妆品广告,其中含有“伊人时光是中国最顶尖一次性祛斑品牌”“伊人时光经过100年发展成为‘香港祛斑王’药妆第一品牌”等宣传用语,并对其产品和经营情况进行虚假不实宣传。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诸暨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
  六、金华壮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何宅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告类型: 医疗器械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广告表述与相关部门审查内容不一致
  当事人为提高产品销量,通过在经营场所内召集消费者体验、以发放宣传册广告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对其销售的高压电位治疗仪进行宣传。其宣传册中使用“高压电位治疗仪使用  100%安全”等广告用语,广告表述与相关部门审查内容不一致,未标注“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内容。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七、舟山市信亨电子商务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告类型: 食品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当事人通过其淘宝网网店宣传销售海蜇头、海蜇皮等产品,在其网页发布含有“海蜇是一味治病良药……海蜇有清热解毒、化痰软坚、降压消肿之功……”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八、台州天台艾尔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告类型: 服装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当事人在天猫商城开设的“南极人艾尔专卖店”网店中,利用图片等形式对比其他品牌同款产品,通过具体描述产品质量的优劣,达到宣传销售产品目的,且当事人并无事实依据证明该产品质量优于其他同类产品。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天台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九、宁波江东铭吉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广告类型: 二手车交易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虚构二手车交易信息
  当事人在“易车网”“58同城”“汽车之家”“赶集网”等二手车交易平台上,发布虚假二手车交易广告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成交后,业务员编造各种理由欺骗消费者,打消其购买商品意愿,同时给消费者推荐其他二手车辆。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十、台州天台镓豪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告类型: 汽车饰品广告
   主要违法情形: 广告含有迷信内容
  当事人在1号店商城“镓豪车品专营店”网店中销售汽车装饰葫芦挂件,详情中宣传“葫芦医病保健康:先找出住宅中的病符星方位之后,再放置葫芦,即可达到保健康之效果”“葫芦增夫妻感情:葫芦安放在主卧室的床头上,将可收夫妻恩爱的效果,对促进家庭和乐,甚至生育能力都有不错的助益”“葫芦纳气招福禄:挂在财位上,葫芦纳进了财富,就不易外流,守财聚富功能绝佳”等迷信内容。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天台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