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建立公安联动机制应对敲诈式虚假投诉
近年来,敲诈式的虚假投诉时有发生,为破解这一难题,温岭市局、市消保委通过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投诉处理程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予以应对。近日,温岭市消保委与公安联动,妥善处置了一起敲诈式虚假投诉。
7月份,投诉者“黄某”称,在三和超市购买了价值12.9元的浦岙姜片,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12日,保质期12月5日,已过期,要求赔偿5000元。三和超市工作人员认为,在进货台账记录中并未发现该批次姜片,否认该姜片为该超市所卖。工作人员核查了超市的进货查验系统,及有关进货凭证、销售记录,认为超市提供的证据可信度高,初步确定该投诉为虚假投诉,涉嫌敲诈,于是以召集双方调解的名义,指导超市报警,并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查处理。后“黄某”在派出所书面承诺,撤销了该投诉。
为积极应对此类敲诈式虚假投诉,该局联合消保委落实三项措施予以积极应对,防患于未然。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货架食品定期检查清理制度,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等制度,切实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并要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及时与消保委委员单位达成共识,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协作、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公安的户籍信息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准入系统,为妥善处置疑难复杂投诉提供信息支持。通过公安部门的及时介入,调查事件原委,还原真相,并给予不法分子震慑力,利于投诉的妥善解决。三是规范投诉举报制度。制定《关于规范投诉举报分流审批及回复内容的参考意见》、《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暂行规定》、《举报投诉办理工作流程图》、投诉处理相关文书等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对投诉、举报的登记、分流、转办、督办的各个环节进行具体规范,确保投诉举报及时高效处理,避免被不法分子“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