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森林公安查获一起涉嫌盗伐、滥伐林木案

22.01.2016  13:55

  本月初,德清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莫干山镇高峰村村干部的反映,称在位于高峰村尖山的林地内的部分林木被偷。德清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当地村干部的配合下,仅用了一天时间就迅速确定了涉嫌盗伐的当地两名犯罪嫌疑人。

  据两名当事人交代,由于家中造房子需要木头,为了贪图便宜,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却铤而走险的去盗伐村集体的木头,且为了不让人发现,当事人将盗伐所得的木头没有当场运回家,而是藏在了自己的林地内。同时为了掩人耳目,又在自己的林地内砍伐了不少木头混在一起,从而谎称是从自家山上砍下来的。但是当事人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被查获,且还没有来得及将盗伐的木头运下山。民警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当事人砍伐自己林地内的木头也未经审批,又属于另一个违法行为——滥伐,随即森林公安将对上述两位村民的盗伐及滥伐行为马上予以立案查处。

  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是危害我国森林及其他林木的两种最主要犯罪。这两种犯罪都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森林资源,都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两个犯罪行为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主要的区别是盗伐林木的犯罪者往往采用秘密方式,在林木所有者或管理者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林木非法占为己有,具有秘密性;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者往往本身就是林木所有者或管理者,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需要作任何掩饰,可以公然地非法采伐林木,具有公开性。(德清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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