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森林公安机关高位推进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

13.02.2015  16:39

  随着宁波市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林地供给关系紧张等矛盾十分突出,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林地的行为时有发生,林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保护林地资源,坚决遏制非法侵占林地违法犯罪,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把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摆上保护森林资源的突出位置,重点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资源的案件,重拳打击破坏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

  2014年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118起,共涉及林地24.60公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处行政案件108起,行政处罚108人次,行政罚款248.86万元。118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包括工程建设非法占用林地案件69起、采石采矿非法占用林地案件30起、毁林开垦案件7起及其它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2起。

  通过推进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重点打击工程建设、采矿采石、毁林开垦等改变林地用途或造成林地毁坏的非法占用行为,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如宁海县犯罪嫌疑人王某长期侵占林地大量采挖沙石,毁坏林地2.33公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鄞州区梅山村经济合作社侵占林地3.20公顷建造别墅,通过查处已依法责令停止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拆除大部分在建别墅,并采取措施进行复绿。犯罪嫌疑人俞某、陈某、吕某被取保候审。奉化市应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占用林地采石,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森林资源的基础和根基。宁波市森林公安机关将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守林地红线,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宁波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