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森林公安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起诉

12.09.2018  18:42

  近日,诸暨市森林公安局配合该市检察院完成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工作。

  2017年11月,陈某因滥伐林木36.5738立方米被诸暨市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由于陈某滥伐林木的行为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山地水土保持造成了较大程度的破坏,符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条件。诸暨市森林公安积极支持公益诉讼,陪同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同志前往涉案现场复验勘查,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对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的损害进行专门评估,并对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促使陈某认识到自己滥伐林木行为造成生态资源破坏的危害性,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自愿在“生态公益补偿承诺书”上签了字。

  该案的起诉,实现了震慑犯罪与修复生态“双赢”,纠正了以往只注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而忽视生态环境修复的传统办案习惯。

  目前,诸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支持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支持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支持建立公益诉讼保障机制、支持建立日常协作服务机制,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今后,生态领域的公益诉讼将成为常态,诸暨森林公安将进一步强化职能,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做好协同衔接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公益诉讼落到实处。(诸暨市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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