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混淆账目,少报营收1057万元

22.10.2014  18:33

  早报讯 近期,丽水市地税局查处了一起反映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偷漏税情况的举报案件。
  根据举报线索,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浙江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采取调阅账簿、外围调查、延伸检查等方式,查清了该企业的涉税违法事实。
  经查实,该公司在2008年至2011年以市场上购买的非正规收据代替发票取得收入不入账、收入挂往来账、重复使用相关票据少计营业收入等手段,少申报营业收入1057万元。
  上述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已构成偷税。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该纳税人作出追缴各项税费604236.88元,加收滞纳金203009.22元、罚款283395.52元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该公司纳税意识淡薄,抱侥幸心理,因贪图小利偷逃税款,最终因小失大,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