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全国人大2015立法日程

08.04.2015  11:17

  记者从7日在京举行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经形成法律草案,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并被列入全国人大2015年立法日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协调组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工作方案和分工方案,总结了协调组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了部署。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就两个方案的起草修改情况作了说明。25个协调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两个方案的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介绍,《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现已经形成法律草案,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并被列入全国人大2015年立法日程。该草案分6章62条,从明确各级政府职责、突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强调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鼓励社会和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明确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各方的法律责任这五个方面实施。

  文化部部长、协调组召集人雒树刚表示,下一步工作重点包括推动中办、国办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推进公共文化立法进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尽快出台,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统筹整合;积极推动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他也指出,要加快《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进程,推动《公共图书馆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以及相关条例的制定,争取成熟一个推动一个,为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