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八旬老人 浙江诸暨法官把法庭“搬”进村

31.07.2019  11:11

  中新网浙江新闻7月30日电(项菁)大儿子拒付赡养费、兄弟俩闹矛盾,86岁老太太十分苦恼,最终将大儿子告上法院。但由于天气炎热、老太太腿脚不便,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璜山法庭法官和书记员便带着桌椅、国徽,前往老太太家门口开庭。

  丈夫早逝,老太太独自抚养两儿两女长大。今年2月开始,大儿子吴某(以下简称“大吴”)突然不再赡养老人,也不愿意支付赡养费,甚至恶言相向。无奈之下,老太太将大吴告上法院。

  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后决定先尝试与双方电话沟通。但被告大吴表示,既拒绝支付老太太要求的每年5000元赡养费,也拒绝协商。

  一时无法调和。随后,承办法官通过村支书了解到,这起案件不单是赡养费的纠纷,还有兄弟俩的分家矛盾。

  事情回溯至1987年,老太太和两个儿子分家,大间归老太太,其余两间兄弟平分,包括母亲生病费、抚养费皆为均摊,协议特别注明的一点是老太太和小儿子(以下简称“小吴”)“一起吃”。后来根据村里的政策,大吴又批了一块地,连同母亲的宅基地一同翻建成两幢楼。

  2016年至2018年,兄弟俩按月轮流赡养母亲。矛盾起源于2017年,那年夏天小吴以“家里太热”为由,未经大吴同意,便擅自用大吴留在小吴家的钥匙开门,让母亲搬了进去。大吴得知后非常生气,又把母亲的生活用品搬出来。兄弟俩就此结怨。

  前不久,老太太向当地法院起诉后提出,因为腿脚不便,且天气炎热,到法院开庭实在吃不消。根据老太太现实情况,承办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老太太家门口的竹林。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把桌椅和国徽放在电瓶三轮车兜里,一直载到村里。

  庭审现场,大吴提出了1987年那张协议,认为当年的“一起吃”就表示了母亲归弟弟养,自己在日后依然履行赡养义务,但要求赡养费减少,分家问题也要连带解决。而老太太的代理人认为,协议中“一起吃”不能代表大吴就没有责任,赡养问题也不该和分家问题联系在一起。

  两小时后,法官落锤,宣布择日宣判。

  据了解,这是璜山法庭近年来首次启动巡回法庭。承办法官表示,如今交通越来越便利,解决纠纷方式越来越多元,“只要人们有需求,我们就要想办法让司法的温暖深入其中,这次我们带着国徽去开庭,也为村民们普及了法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