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全面部署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27.01.2015  16:36

  春节期间,淳安群众有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习俗,野外火源将明显增多,森林消防形势非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森林消防指挥部林火传[2014]9号《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及1月4日柴世民县长在紧急通知上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近日,淳安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部署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对春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森林消防指挥部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把森林消防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将森林消防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确保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位、职责清晰、措施落实、指挥畅通。

  广泛开展宣传,造浓防火氛围。严格执行淳纪[2011]25号《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禁止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带头禁止明火上坟,提倡文明祭祀,做好森林防火的表率。乡镇、村两级要强化对林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印制的森林消防告村民书要在春节前发放至每家每户,不留死角。县教育局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寒假前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活动。各乡镇要加强对林区群众和扑火队员安全防、扑火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林区群众和扑火队员安全避火、自防自救以及应对火灾突发情况的能力。

  加强火源管理,排除火险隐患。要督促检查各村在春节前完成公墓和墓群林下可燃物集中清理,采取疏堵结合、监管并重的措施,推行在安全地带集中焚烧香烛纸钱,上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风景旅游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城镇园林、坟墓区等重点部位,行政村和森林管护单位要增加护林巡查力量,严防死守,重点防范,禁止一切火种带入景区、林区。督促巡山护林员全天候巡查,确保野外火源监管到位。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老人等重点人员的管理,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救灾能力。加强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及村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做好乡镇扑火力量应急预案、物资装备等各方面准备,及时补充和维修扑救火灾中损失和损坏的物资装备,确保储备的物资装备能够满足打大火的需要。在紧要时期,县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及村义务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好集结待命准备,强化科学指挥,确保人员安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靠前指挥,迅速调集足够兵力,快速出击,速战速决,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确保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的人生安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实春节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督,要确保信息通畅、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同时及时上报火情,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归口上报制度,统一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上报和发布所有火情信息,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