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服贸统计监测工作水平

30.12.2017  01:4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提升我省服贸统计监测工作水平和质量,近期,我厅根据国家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通知》(商办服贸函【2017】413号)的具体要求,对《浙江省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进行了改版更新(已上线运行),与《商务部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系统》完成了技术对接,并会同省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浙江省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12月25日-26日,我厅会同省服贸协会、厅信息中心在杭州、金华两地举办了全省服务贸易统计业务培训座谈会。来自全省各地负责统计工作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服贸企业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厅服贸处会同厅信息中心和省服贸协会就我厅与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7】96号)等相关政策进行了介绍,对下步全省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提出了要求,详细介绍了新版《浙江省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2017版)》各功能模块改版情况及填报须知,并现场进行了操作演示,现场解答了服务贸易各领域填报口径和审核方法,还就填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仔细说明。各地参会人员积极提问、踊跃发言,会议收到了预期效果。为便于日常统计工作的沟通交流,厅服贸处组建了“浙江省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微信群”,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服贸统计监测点110名统计人员已加入工作群。

  统计工作是我省全面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这段时间以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有关统计工作意见,我厅高度重视,加快完善全省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截至目前,已初步建立了覆盖至县(市、区)全省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点,列入重点监测的服贸企业已达2600家(商务部下达我省重点监测企业381家),在统计方法上,坚持样本企业监测与行业统计相结合,基本做到了统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下步,将全面推进全省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新系统直报工作,促进服贸统计更加全面、准确反映我省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为制定服务贸易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促进全省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协调发展,建设贸易强省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