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老龄重点工作推进会在杭召开

10.08.2017  19:22

 

8月8日,省老龄办在杭州召开全省老龄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贯彻全国老龄委第十九次全会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实,并启动新一轮“老年友好城市”、“敬老文明号”创建。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等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各市老龄办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老龄办负责人以及省级“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代表、“全省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代表等14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出席会议并讲话。

苏长聪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老龄工作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老龄办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编制和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老年人安养环境建设、优化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强老年文化教育、夯实老龄工作基础等方面工作,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对下一阶段老龄工作,他要求,全省老龄工作部门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抓好老龄各项工作:一是围绕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着力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二是启动“老年友好城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抓深化,着力打造老年宜居环境;三是开展“敬老月”和省第十七届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等助老爱老系列活动,着力营造敬老氛围;四是引导社会各界齐出力,着力建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五是依托各类媒体求创新,着力提升老龄宣传效果。

会上,对9个“老年友好城市”、100个第二届省级“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和80名全省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进行了通报表彰。杭州、宁波、温州、长兴、平湖、绍兴、磐安、衢州、舟山、临海、丽水等11个市、县(区、市)老龄办主任和省级“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代表、全省“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代表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