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现场推进会在衢州市召开

25.07.2017  17:33

  为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7月20日至21日,我厅组织在衢州市召开了全省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现场推进会。省财政厅、全省各设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设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园林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负责同志,以及相关技术专家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吴雪桦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安排了“海绵城市规划与实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计与案例”宣贯培训;现场参观了衢州市古城墙(江滨路段)遗址公园、鹿鸣公园等现场;衢州、绍兴、兰溪、温岭等4个省级试点城市围绕海绵城市建设,杭州、宁波、台州等3个市围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吴雪桦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各地在扎实推进这两项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这两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城市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的现实需要。各地要转变理念,克服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切实把握历史机遇期、政策窗口期,充分利用好政策支持加快建设。
   要科学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对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引领作用。 把“先规划、后建设”作为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基本原则,突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严格管控。抓住各城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机会完善专项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对建设目标进行分类分解,避免“为了海绵而海绵”、“为了管廊而管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要严格落实控制性详规的各项约束条件。
   要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的实施。 将省政府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细化为年度要实施的具体项目。按照项目计划要“实”、项目手续要“全”、开工建设要“快”、建设质量要“高”、项目运维要“严”的原则,细化项目清单,建立完善的项目库储备制度,加快各类项目建设管理。
   要完善机制,切实落实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各职责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对各地项目的跟踪督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结合近期我省持续高温天气,吴雪桦副厅长对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也进行了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城市供气、供水、环卫、园林绿化、防涝抗旱等设施,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厅城建处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