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毒品案件同比上升五成

24.06.2016  14:35

  昨日,省高院召开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从浙江法院的审理情况看,打击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来自省高院的数据显示,浙江法院2015年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共计8330件,同比增长56.26%;判处毒品犯罪分子10571人,同比增加41%。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1898人,重刑率为17.95%。

  从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看,浙江涉毒区域从温州、宁波、台州、杭州等相对集中区域,向全省其他地区快速蔓延。特别是衢州、丽水这几年毒品案件均大幅度增加,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浙江主要是毒品犯罪的输入地、消费地,但同时也是毒品犯罪的中转过境之地,但近年来,浙江逐渐出现制造毒品案件。

  昨日省高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刘某和宋某从网上购买了麻黄碱、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等制毒原材料和工具,租了一个房间专门用于制造毒品,两人被抓获时,警方在租房中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31.5519克。刘某和宋某均因贩卖、制造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死缓。

  省高院副院长崔盛钢介绍,台州、丽水地区有深山老林,是毒品犯罪分子制造毒品后又迅捷销售贩卖的理想之地,“这两年台州、丽水地区已经出现多个制造冰毒的大型犯罪团伙。

  此外,利用网络犯罪的现象也开始增多,犯罪手段更隐蔽。如昨日绍兴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特大贩毒案中,被告人陈某在网上建立吸毒群后,一开始将吸毒的和不吸毒的人员都拉入群里,渐渐地群里人数越来越多,于是就把不吸毒的人员踢出,新加入的人员必须吸毒,且要吸毒验证。很快,陈某的群人数高达上千人。因为市场上冰毒价格高,群里部分人员通过网络买卖、快递运送冰毒。因陈某是群主,群里人认为其有丰富资源,就向陈某购买冰毒。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针对当前形势,浙江法院将重拳出击源头性犯罪。崔盛钢表示,对于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针对制造毒品犯罪在浙江有增加趋势,浙江法院加大对非法生产、运输、买卖制毒物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法院要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