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杭召开

26.05.2015  10:47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5月25日至26日,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两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和经验,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案件管理工作。会议指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管理、规范、监督、公开、规范”的职能定位,全面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努力促进全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从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10月,省检察院正式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启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两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省院的部署,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探索实践,推动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上线运行,开启了全省检察机关网上办案办案和网上公开的新模式,开创了案件管理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的迫切需要,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当前检察工作中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检察公信力的迫切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司法作为案件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把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公正司法作为案件管理的价值追求,坚持把推进“阳光检察”、提升检察公信力作为案件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理顺关系、构建科学有效的业务管理体系作为推动案件管理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全面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和队伍建设,为深化案件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条件,全面推进案件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