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班在杭州举办

07.11.2016  18:34

10月31日至11月4日,全省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班(共两期)在杭州举办,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梁星心出席并讲话。杭州市政协办公厅巡视员、省婚姻家庭协会会长杨营营应邀出席开班仪式,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婚姻收养管理处张留军、窦娜娜应邀授课。

梁星心副厅长指出,1950年《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婚姻登记是民政工作的第一大窗口,是每个人人生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婚姻登记工作的重要性。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婚姻登记工作在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婚姻家庭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可喜成绩,并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省、市两级要加大培训频率和力度,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对性,实现婚姻登记员每两年轮训一次和培训全员覆盖,确保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和登记合格率100%。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大力推进等级争创工作。要坚持软硬件建设两手抓,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服务两促进,努力从争取编制、解决场地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等级婚姻登记机关的比例,努力争创更高等级婚姻登记机关。三是夯实基础,深入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要下大气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核对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逐步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四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婚姻家庭服务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调动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增强参与度和获得感。认真落实好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主办的“寻找两岸美丽新人”和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主办的“浙江好婚礼”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弘扬婚姻家庭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省婚姻家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培训班由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胡玉民主持,全省各市及义乌市民政局事务处处(科)长、业务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各婚姻登记机关负责人及婚姻登记员两期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政策和实务讲解、《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解读、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及云平台系统操作使用培训等。本次培训班由厅社会事务处、厅信息中心共同承办,省婚姻家庭协会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