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全国首个县级环境质量管理规范

15.12.2016  18:12

      日前,淳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千岛湖环境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议案,这是全国首个县级环境质量管理标准。
  千岛湖是我省获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保护的湖泊。2013年底,《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功能定位由原先以“发电、防洪、航运”等为主转为以“饮水、防洪、旅游”为重点。随着杭州千岛湖配供水一体化工程开工建设,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日益显现。
  “为了使千岛湖成为全国保护能力强、保护技术先进、水质优良的湖泊,我们总结千岛湖保护经验,探索建立了千岛湖环境质量管理规范。”淳安“五水共治”指挥部副指挥、县环保局局长童友军说,规范包括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的环境监管标准和建立千岛湖更优的环境质量标准,从而为持续保护千岛湖的优良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新的最严标准要求,千岛湖水质三个国控监测断面要保持Ⅰ类(上游安徽来水应保持现状以上水质);乡镇交接断面保持Ⅱ类以上,84条河流水质达到Ⅰ类水的比例逐年稳步增长;千岛湖范围内湖区和景区不得设置排污口,所有污水(含船舶污水)全部收集上岸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企业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企业不得自行设置排污口;畜禽养殖场废水实施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实现“零直排”。同时对县城3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给出了详细的技术指标。
  “最突出的还是对污水处理的严格把控上,目前淳安县城的3座污水处理厂已实施比国家一类A标更严格的‘千岛湖标准’。”淳安县水务公司给排水工程师李建文说,按照这个新标准,淳安每年至少向千岛湖少排放总氮45吨、总磷2吨。
  为实现上述目标,淳安对项目审批、原有项目的退出、清洁能源、森林资源的保护等都有具体明确的要求,在绩效评价、资金投入、监督考核、流域共保、公众参与、奖优罚劣等方面都制定了详细的配套保障机制,并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加强污染监控力度,扩大环境监管领域,提高环境执法频率,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开企业排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