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拱墅税务分局三措并举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18.03.2015  20:14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已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拱墅税务分局在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培训下,积极从三方面入手,做好《规范》对接工作,有效提高服务水平。

  及时下发规范,抓好贯彻落实。该局在第一时间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发给所有前台工作人员,要求结合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以“高标准、严要求”及时开展自学,做好自我对照,寻找存在不足,改进纳税服务。

  学习重点模块,迎接省局规范。该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省局《纳税服务规范》分批分岗开展了服务规定的系统学习和内部培训。同时,学好用好市局培训课件,明确省局《纳税服务规范》与总局《规范》的区别,为下一步省局规范的出台实施打好基础。

  结合项目工作,提升礼仪服务。对照总局规范中“文明服务规范”大类4项27个服务事项的规范要求,结合分局办税服务科项目工作——文明礼仪服务培训,分局要求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文明服务,练好礼仪,学出成效,严格执行总局规范的要求,不断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