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全力构建孤困儿童三重保障体系

04.04.2019  11:11


一是保障基本生活。建立孤困儿童及其家庭的分类保障制度。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按不低于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80%确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采取补差办法,落实基本生活费。2018年共投入基本生活费补助支出145万元。

二是保障教育需求。开展学前残疾儿童康复培训项目,以每人每年1.2万元标准安排康复经费;给予特殊学校每生每年2.18万元办学经费补助;给予残疾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的营养午餐补助,并按普通学生公用经费15倍标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经费;对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免保育费每人每年5500元,使特殊教育向学前延伸。

三是保障司法救助。近三年以来,区财政累计安排司法援助资金180万元,共接待妇女儿童信访285件,确保件件有落实,处理率达到100%。完善“暖晴之家”维权服务中心和“暖心工坊”心理辅导教育中心功能,创新构建“维权信访+婚姻调解+心理干预+家庭帮扶”四合一维权服务模式,全年开展心理干预咨询233例、讲座及团辅57场,服务人数达3000人次,三年来共投入经费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