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成功入选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08.05.2015  13:45

  日前,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公布,洞头县成功上榜。本次全国首批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共有143个市(县)入选,浙江省入选的一市五区县分别为丽水市、淳安、桐庐、洞头、泰顺、开化。

  生态优势是洞头县较有竞争力的优势。近年来,该县紧紧围绕“海上花园”建设目标,以各类生态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先后创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按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评价内容和示范要点,该县将重点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从规划编制、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洞头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