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

23.01.2017  19:34

1月22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2016年度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汇报会采取一对一汇报、讲评、点评和集中谈话的方式,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立军点评,局党委委员陈冲讲评,驻局纪检组组长赵清平主持会议,部分分局、县(市)局报告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驻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落实好主体责任,就是要继续强化健全责任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主体责任落实得好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紧不紧,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看责任明确不明确、职责清晰不清晰。各单位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对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根据各自担负的职责,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究竟要负什么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党委集体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更有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既要部门各负其责,又要一级对一级负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好自身第一责任的同时,一定要把责任逐级传导下去,发挥好团队的整体效用。要带领和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为单位其他干部做好示范,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权力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敢担当。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定期研究和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落实好主体责任,就是要继续突出问题导向。国土资源部门权力较为集中,掌握的资源价值较大,因此廉政风险点多、面广,反腐责任也就更大。从我市这几年查处的领导干部案件来看,土地出让、征地拆迁、行政审批等方面问题所占的比重比较大。近两年,随着机构职能调整,市局把具体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下放到基层局,各单位必须在征地拆迁、土地出让、项目审批监管、土地整理、土地执法、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进行廉政风险排查,使得全市系统党风廉政风险防范上取得更大成效。作为基层局的“一把手”,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思想上要时刻清醒,态度上要旗帜鲜明,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会议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就是要继续规范权力运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禁止不得为,依法行政是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工作、杜绝腐败的根本途径。要严格按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履行职责,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责任边界。要健全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秉公办事,干净办事,依法依规办事。及时查漏补缺。要注重预防,堵塞漏洞,做到问题发生在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要围绕重点岗位,严格排查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可能出现的漏洞及时堵住。要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的相关制度,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决不允许在原则问题上作选择、搞变通。敢于动真碰硬。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要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做到敢于较真、敢抓敢管。要把握和运用好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自己管理的干部职工“安全不掉队”。领导率先垂范。“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抓手”,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加以纠正。要积极支持市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和基层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同时也要发挥好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确保纪检委员大胆有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