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荣获2013年度浙江省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25.12.2014  18:12

      12月2日获悉,海宁市被评为浙江省2013年度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浙委办发(2014)77号),这也是海宁市自2007年以来第三次获此殊荣。市委书记林毅为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肯定进步,继续努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逐年加大科技投入,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R&D经费占GDP比重、每万人口专利申报及授权量等指标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加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体系,以及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抓的科技进步工作格局。2013年,市科技局着力聚焦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区域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科技合作交流不断深化,产业科技支撑得到加强,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科技投入高达29.97亿元,同比增长31.5%,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从2012年的  13.32  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5.75亿元,同比增长了近20%,总量和增速均居嘉兴首位,2013年度科技进步变化情况综合评价居全省第11位,达到近年来最高水平。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海宁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