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宗局荣获“2016年度金华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01.06.2017  20:37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华市民宗系统按照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全面深入贯彻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依法行政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全市9个县(市、区)政府和48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中表现突出,荣获“2016年度金华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金华市民宗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6年,市民宗局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完善《市级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市级宗教团体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举办各类主题培训班35次,培训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信教骨干共计4000余人,全面提升宗教界人士法律素质;为市教育系统、卫计系统和妇联系统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开展“三进活动”,为市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订发《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公务员宗教知识读本》2000余册,为三个社区统一制作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橱窗,为宗教活动场所订制《金华日报》、《宪法》、《民法》和《宗教事务条例》5000余册。 通过系列举措,全市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市民宗系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7年,金华市民宗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观念,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为“走在前列、共建金华”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