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宵期间对部分道路视情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17.02.2016  17:06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元宵期间对部分道路视情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2016年元宵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届时将对部分道路视情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月21日至23日(正月十四至十六),自每天17时起,将对吴山广场、西湖文化广场、运河广场、湖滨商圈、武林商圈的相关道路及周边道路等,视情采取限制机动车驶入等交通管控措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提示,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