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480元办了健身卡却从没用过 想要退卡遭拒绝

11.03.2016  09:11

    

    当下,健身运动越来越受都市白领的喜爱。闲暇时进健身房,跑跑步、用用器械,不仅能强健体魄还能塑造形体,从而达到保持身材的目的。杭州杜小姐出于这样的目的办了一张健身卡,但这张卡让她很烦恼。近日,她致电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热线反映:“我在一家健身馆办了健身卡,花了4480元,办好后一次都没用过,现在想退卡,可商家以‘会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为由拒绝了我。

     听消费者说 一次未用的会员卡想退遭拒

    杜小姐:因为想锻炼身体,我在去年11月13日到某健身馆办了一张健身季卡,交了4480元。因为工作很忙,我一直没时间去健身,卡也没用过,也可以说没有开卡。

    今年年初,我打算备孕,再加上搬家后离这家健身馆比较远了,因此我想把健身卡退掉。1月21日,我打电话给这家健身馆的客服,要求退卡,客服表示会登记我的信息并告知负责人,但一直没有得到反馈。

    前几天,我再次联系该健身馆,提出是否可以退卡,甚至表示哪怕只退一部分钱都行,但对方坚持“不能退,会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我后面多次联系对方交涉,商家也没有再回复我。希望记者能帮忙协调。

     听商家说

    可与消费者各承担50%

    这家健身馆市场部负责人朱先生:杜小姐在办理健身卡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合约中注明:在购买会员卡之后一个月内完成基础课,超时将自动开始计算正式会籍时间;已购课程无法退款或转让。

    鉴于杜小姐的特殊情况,我们也承诺可以和她各承担50%。另外,我们还是希望杜小姐能过来健身,如果她不退款,我们可以延长她的会员卡使用期限,等她身体状况方便时再开始计算。

     听专业人士说

    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保持理性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的夏谨言律师:从商家给出的合同条款中看出,禁止退款的条款是无效的,但是仅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这个事例中健身房没有任何过错,仅是消费者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因此,消费者需要与健身房协商。

    杭州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杭:这是一起典型的预付卡消费纠纷。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发生纠纷首先应依照交易约定进行处理。在此纠纷中,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提出变更约定,有违约责任,应承担违约后果。但是在健身卡从未开卡使用的情况下,健身中心不容任何商量的态度值得商榷。

    在从未消费的情况下,消费者提出“哪怕只退一部分钱”的要求也无情被拒,一天都没有服务过,商家这么做也是不合理的。

    陈杭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保持理性,谨慎选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记者将情况反馈给杜小姐,她表示会继续与商家协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卢莎莎        编辑:叶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