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村调解工作

20.06.2016  10:11

  我叫柯孔钗,与共和国同龄,曾是一名村支部书记。早在1990年至2003年,我担任了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800多件。2014年,我有幸再次加入“无袍法官”的队伍,至今已参与陪审案件315件,较好地发挥了陪审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陪审员,我凭借了解乡情民意、威望高的优势,既要成为法院工作的“好帮手”,又要做好辖区群众的“贴心人”。

    除了日常的陪审工作之外,我也积极参与案件调解,我将个人调解经验归结为以下“三心”:首先,要有诚心。以诚待人,理解群众的难处,取得他们的信任,营造公平公正的调解氛围;其次,要有耐心。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委屈和诉求,运用法律知识纠正他们不正确的想法;最后,还要尽心。只要有一点调解成功的希望,我就不放弃,会采取“背靠背”等多种形式开展调解,分析利弊,宣传“退一步海阔天空”、“得理让三分”等道理。我认为,成功地调解好一起案件不仅仅是案结事了,也让群众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懂法。

    三门是中国青蟹之乡,浦坝港又是三门青蟹集中养殖镇,辖区内大多村集体都将村养殖塘对外承包。去年台风、旱涝等灾害频发,浦坝港法庭受理的农业承包纠纷案件数量激增。对一起纠纷,我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人民调解员、陪审员来法庭协助调解,他们不仅清楚本村情况,对承包人的情况也较为熟悉,且容易获得村委会及村民的信任,这样就给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之后,我们兵分两路,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村方给承包人一定的付款期限,减少承包人的履行负担,避免出现破罐子破摔、拒绝履行的情况。同时,让承包人积极配合村方的工作,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就这样,我从法律与人情两方面组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担任陪审员两年有余,我已经调解法庭各类案件300多件。在我看来,发挥与群众贴近的农村干部优势,设身处地、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这是做好农村纠纷调解工作的良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挥自己的余热息诉止纷,共同为建设“县强、民富、村美、政通、人和”幸福三门添砖加瓦。

    (毛林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