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录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1.04.2016  12:07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安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有关意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于4月底前通过当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公示2016年春运期间重点车辆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驾、毒驾、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以及其他一次记12分或被行政拘留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开公示内容包括:驾驶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以及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对当事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信息将在122交通网统一公布,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税务机关、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法规处、省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