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逐步淡出年金生意

24.10.2014  10:17

一直以来,企业年金业务被信托公司视为投入高、周期长、回报低的业务,面对具有先发优势的保险公司、体量庞大的银行,信托公司要在年金市场立足必须做出自身特色,许多信托公司有心介入却无力经营。自2013年以来,中诚、中信、上海信托纷纷淡出巨大的年金市场,

信托行业只剩华宝信托孤军奋战

根据信托业协会统计,截至2013年,国内年金市场受托管理金额3545.73亿元,信托公司63.84亿元占比1.8%。其中,华宝信托61亿元、中信信托2.79亿元元,上海信托504.43万元。

企业年金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受托人的投入回报周期较长,仅前期系统建设投入就达上千万元且后续每年持续投入数百万元,信托公司的年金受托业务实现盈亏平衡的难度较大。这样的现状导致从2013年以来,国内信托公司年金市场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

上海信托苦于业务量无法扩大,主动不延续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资格,中信信托则将账户管理机构资格转移给中信银行,而中诚信托由于股权变更将年金业务资格转给了中国人保。

目前,只有华宝信托通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企业年金管理资格延续申请,成为国内唯一一家拥有“法人受托机构”和“账户管理人”两项资格的信托公司。

信托业年金市场无优势可言

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3-2014》指出,信托公司的企业年金业务出现逐渐走弱的市场趋势,主要在于吸引力不足、盈利过低等问题。

尽管华宝信托年金业务发展稳定,但信托业年金受托业务开展仍声势渐弱。从其在年金市场的占比来看,与银行类、养老保险类机构相比,信托业无论是受托管理规模,还是管理企业数和员工数占比都较小,并呈下降趋势。

我国企业年金在规范之前主要通过补充养老保险或是各类商业保险解决员工养老需求,保险公司具有先发优势并结合其网点覆盖广的特色抢占了市场,信托公司再想进入难度很大。

目前,年金市场存在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制度设计,以及投资受限较多因素,导致其本身发展就较为迟缓。同时,年金业务的盈利过低,企业年金的四个管理人分设牌照制度设计导致受托人的核心地位空壳化。信托公司在信托关系中处于核心的受托人地位需要承担相应风险,却仅收取低微的管理费,远低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收费水平。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洪叶        编辑:程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