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港航系统完成511条“双告知”信息认领工作

17.05.2017  03:42

根据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截止5月15日,全省港航系统对工商部门推送的511条涉及港航业务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全部完成认领。

为推动省港航系统“先照后证”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认领工作,局领导带领业务处室负责人主动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作对接。省港航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先照后证”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港航局业务部门和各市港航(务)局在浙江政务网企业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上对办理港口、航运业务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进行认领。同时规范了涉及港航的8项“双告知”事项名录和推送规则。

省港航局业务处室和各市港航(务)局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主动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开通认领账号,每周不少于2次登陆平台,并落实专人负责认领工作。截止5月15日,工商部门推送的511条涉及港航业务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全部完成认领。

下一步,省港航局将继续推进全省“双告知”信息认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完成“双告知”信息认领工作。同时加强与省工商行政局联系,对于在认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维护解决。(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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