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今后五年信息化应用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工作

01.12.2017  20:52

  本网讯  11月3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云视讯召开《2018-2022浙江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工作视频动员会,这是全省人大信息化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毛光烈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人大信息化应用工作,加快推动信息化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加强“两个联系”提供更好服务,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启动《2018-2022浙江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工作,确定今后五年人大信息化应用的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为新一届人大信息化发展建设做好顶层设计。

  毛光烈指出,编制《指导意见》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省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有效治理信息化应用开发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根治人大信息应用碎片化、数据鸿沟等问题的内在要求;是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创新的步伐,实现人大信息化应用与时俱进的内在要求;是为了防范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受换届影响,保持人大信息化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进一步统一共同编制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文件的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齐心协力做好调研与编制工作,力争编出一份高质量的五年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指导意见,为开拓新时代人大信息化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毛光烈强调,《指导意见》是全省各级人大共同参与调研编制、共同合作实施的具有五年行动计划性质的一份文件。各设区市人大要做好各地人大信息化应用的总结与调研工作,为省里调研与文件的编制工作提供智慧;做好扩大范围的调研工作,把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整理报上来;精心细化准备,协调做好省人大调研的组织实施工作;调研要促进工作,助推“2017—2018省、市、县人大信息化联合试点”;加强调研谋划,做好各地的“新一届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行动计划”的编制准备工作。

  毛光烈要求,各设区市人大要把《指导意见》的调研与文件编制工作,当作自己的事、当作自己本来就应该担当责任来做的工作,加强领导,担起责任,做好各项组织保障工作,为编制好《指导意见》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

  在此前召开的省人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指导意见》编制工作方案,调研编制工作将分五个阶段进行,包括集中学习、调查研究、集中讨论起草文件初稿、征求意见、审议通过。同时,成立了编制工作办公室,组成了由省人大机关干部、设区市人大机关干部和浙江大学相关专家三方面人员构成的编写工作专班。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编制专班动员会,对《指导意见》的调研和编制工作进行部署。12月4日开始,编制专班将分三个调研组,分赴全省各设区市开展调研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敏奇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宋建勋介绍了《指导意见》编制工作方案以及调研编组人员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调研组成员出席会议。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视频会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