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产品质量责任保险首张保单花落“浙江制造”产品

29.01.2015  11:15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4〕34号)精神,大力发展责任保险,逐步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公共风险管理机制。根据《质检总局 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4〕680号)要求,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和产品侵权责任保障制度,切实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元旦以来,省局产品质量监督处会同中国计量学院、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深入研究我省制造业开展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工作方案,重点选择“浙江制造”认证产品、重点消费品、特种设备行业开展试点,走访听取行业龙头企业意见建议,着力推动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工作。
      近日喜讯传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与雅戈尔集团公司签订我省产品质量责任保险首张保单,承保雅戈尔集团通过“浙江制造”认证衬衫产品的质量责任保证保险。保单约定首单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对赔付条件、免赔情况做出细化规定。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在“浙江制造”产品中的首秀,为深入推动“浙江制造”产品认证工作提供了社会保障,为全面推进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下一步,省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将根据局领导指示精神,会同质量、特种设备、政策法规等有关部门,联合省保监局建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出台推进政策,深入宣传发动,努力构建我省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和产品侵权责任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