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万!宁波保税区办结首起绝对化用语广告违法案件

09.05.2016  20:44


  去年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正式实施,对于极限用语的要求变得更加严苛,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否则将处以二十万以上的罚款,而这些用语在互联网的平台上确实非常普遍,近日,宁波保税区市场监管分局在辖区内办结了首起使用绝对化用语广告违法案件,依法责令涉事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人民币20万元罚款,对辖区企业的经营者产生极大震动。

  2016年1月初,上海的消费者单某拨打宁波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称保税区内某公司在其企业官网上关于产品宣传页面对产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分局受理后,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官网内容十分丰富,大量网页宣传其经营多款产品广告中,宣称“产品配备了最先进的技术”,“为了提供最佳的用户体验”等等。调查时,该公司承认,使用的“最佳”等用语,都是一些主观的消费体验和感受,没有确切的客观证据予以证明,官网广告宣传的时候之所以使用这些用语,主要是为了更加突出相关产品的配置、特点和消费体验,对一些内容作了不适当的表述。

  宁波市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新《广告法》已于2015年9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对广告内容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则和规范。经营者应重视新《广告法》,依法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