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分局“准、严、简”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释放市场资源,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宁波市保税区分局始终贯彻“宽进严管宽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清除僵尸企业,加大企业简易注销力度,使区域内的营商环境和服务质量有了质的提升。
一、准定位,破解僵尸企业甄别难。 一是底数明。及时锁定对象,精确界定范围,与国税、地税等部门加强衔接,对全区范围内两年未年报的企业、个体户数据进行梳理比对,明确将“失联”等4类情况列为疑似“僵尸企业”名单,分类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建立“动态化”管理数据库。二是程序明。安排人员对疑似“僵尸企业”“停产停业企业”逐户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拍照取证等证据搜集,及时剔除正常企业名单,对存在退出风险的企业,安排人员进行全程跟踪,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向拟吊销对象发布提示性公告,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全程落实好公告、现场核查、立案等法定程序。今年以来,在失联及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中,共达565家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核查界定“僵尸”企业140家。
二、严处置,绷紧事中事后监管弦。 一是紧揪问题企业,分类施策。将企业年报、查无和各类专项政治工作有机结合,对仍有继续经营意愿的休眠企业,加强教育和帮扶,引导其进入正常年报轨道;对长期未经营的形同虚设的“僵尸企业”和查无下落的企业,采取引导注销、强制注销等措施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厘清市场主体数量,释放可利用的市场资源。二是强化部门合力,完善衔接。紧盯事后监管,实行信用约束,及时堵住商务秘书企业的监管疏漏,另外,对已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对象,发送抄告函至管委会相关部门,实行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三、简程序,甩掉企业主体退出难包袱。一是破除制度藩篱。 简易注销程序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广泛,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可申请简易注销,而这四类企业占全区企业总数的98%以上。 二是精简注销流程。 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向社会公告, 无需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无需找报纸发注销公告,公告期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仅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即可。 三是统筹各方权益。 在办理简易注销程序时,分局统筹考虑各方权利,综合平衡法律关系。对于政府部门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终止简易注销程序,恢复一般注销程序;对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简易注销登记的,依法撤销注销登记、恢复企业主体资格,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截止11月底,区内共办理简易注销181家,4家个人独资企业,2家合伙企业,175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食品经营企业60家,商务秘书企业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