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我省检察机关在行动

26.04.2016  20:11
           
    浙江检察网杭州4月26日讯(王晟)今天是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省委创新驱动等转型升级“组合拳”,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持打击、监督和服务并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创业创新和经济健康发展。
    据统计,2014 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12件22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18人;审查起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83件1869人;立案侦查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2件12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涉知识产权案件6件。永康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19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获评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具体的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对案件移送、调查取证、区域合作、案件管辖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增进协调和指导;通过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民事行政案件抗诉、职务犯罪侦查等环节加强配合,提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效率。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联系,完善知识产权犯罪的证据体系等,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的提前介入机制,引导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依法查明案情,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形成精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为创业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对本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研判,定期分析编写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情况通报,进一步了解掌握全省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围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涉法需求和相关法律适用疑难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确保办案工作有的放矢,突出打击效果。如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等以《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的形式,从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入手,重点研究、分析了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发展趋势、案发原因及法律适用问题等,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防控的对策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外,我省检察机关借力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剖析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和传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有力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保护体系的形成。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我省创新强省战略,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助力两富浙江、两美浙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