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美丽建设 给杭州一抹“西湖蓝”

20.01.2015  13:46

完善地方环境法制体系 建立“四治”长效机制

任务简述

1、强化规划保障,依法发挥规划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完善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定位。

2、完善“四治”长效机制,健全标本兼治的“五水共治”长效机制,科学规划市域垃圾处置设施布局。

3、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制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观点

●杭州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垃圾分类投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治。《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条例(草案)》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名登记制度和与之配套的积分奖励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坚决依法治废,必将给我们带来一个更加清洁、美丽、健康的杭州。

专家视角

垃圾分类投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治

杭州市城市治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 蓝蔚青

四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建设、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四治”要依靠科学技术,增强全体市民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都要依靠法治。

按照社会治理过程的一些惯例,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克难攻坚,是完全必要的。但要治本必须依靠法治,形成长效机制,才能避免一阵风过去后又故态复萌,避免工作粗糙随意造成后遗症。

要实现依法保障美丽杭州建设,要依法发挥规划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优化城市的功能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污染的产生和扩散;要依法管好污水、废气的排放和垃圾的处置;要完善管理体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奖励善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法规政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与“杭改十条”相比,“杭法十条”把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从“三治”拓展为“四治”,把原已列入“杭改十条”的垃圾处置概括为“治废”与“三治”并列,市人大同时配套审议了《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条例(草案)》。这不仅表明杭州对垃圾处置问题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而且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提供了法制保障。

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杭州已经建立了全国一流的垃圾清洁直运系统。但垃圾分类投放率不高妨碍它充分发挥作用。不在源头上实行严格的分类投放,就不可能有效地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不论填埋还是焚烧都会面临困境。杭州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垃圾分类投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治。《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条例(草案)》进一步细化了垃圾分类的标准,明确了部门职责和责任主体,规定了违规的法律责任、处罚的标准和执法的权力,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名登记制度和与之配套的积分奖励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坚决依法治废,必将给我们带来一个更加清洁、美丽、健康的杭州。

改革启程

关键词:健全立法 执法必严

今年年初,杭州多了一种叫做“西湖蓝”的美丽。她是指在大杭州的范围内天蓝地净、山清水秀。

而要持续这种美丽,则要通过法治手段建立城市“四治”的长效机制。

以治水为例,为了保障区域内的水质清澈,去年以来,杭州在市域范围内全面实施“河长制”。按各级河长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市、县、镇、村4级河长体系。市河长办制定了《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编制导则》和《河长标志标识牌规范》。建立信息报送和通报制、督查制、例会制、日常巡查等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工作推进。

要从制度上保障杭州的天蓝水绿,就是要以法治思维指导环保依法行政,以法治手段规范权力运行,以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为抓手,持续开展‘两高一资’落后产能整治淘汰工作,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为智慧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助力我市‘一号工程’实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法治与环保的关系。

接下来,杭州将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为重点,完善地方环境法制体系,在科学立法上走在前列。做好我市有关环境立法工作,加快完成《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环境宣传教育条例》和“杭改十条”中确定的《杭州市生态城市与美丽杭州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同时,杭州环保部门还将以严格执法,打造环境监管最严品牌为重点,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杭州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的若干意见》,实行最严格的准入、最严格的监控、最严格的治理、最严格的执法、最严格的制度。严查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5类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打造“最严格环境监管城市”的升级版。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