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上街讨饭了,我一个人养不起你”

11.07.2016  12:04

  “这两个月你别指望买东西吃了,你爸(妈)生活费没拿来。

  “你可以上街讨饭了,我一个人养不起你。

  大人离婚,最受伤的往往是孩子,更可悲的是,他们往往成为父母因抚养费相争的“出气筒”。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衢州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抚养费的案件61件,同比上升16.39%,其中衢江区法院受理此类案件17件,同比上升88.89%,上升幅度巨大。都说孩子是心头肉,为人父母你们这样做,忍心吗?

  从衢州搬到上海 抚养费增加了一倍

  高某和妻子陈某当初是仓促结婚,本以为有了孩子感情会更进一步,但女儿一岁半时,两人还是决定离婚,约定由陈某抚养女儿直至长大成人,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2014年,女儿小妮跟着陈某从衢州搬到上海生活。由于地区差别、物价上涨及上幼儿园等因素,原来父亲每月支付的500元抚养费逐渐无法支撑女儿的日常生活开支。

  “爸爸,我是小妮,我在上海上幼儿园了,一切都很好,就是开支很大,妈妈说要增加生活费,可我不知道该不该向你要。我知道爸爸赚钱也很辛苦,爸爸你要保重身体,有空来上海看看我。”高某接到女儿的电话,鼻子酸酸的,他马上打电话给陈某问要增加多少钱。

  陈某说,外地人在上海上幼儿园光赞助费每年就要交五六千,其他的生活开支也大大增加,所以要求将抚养费提高到每月1200元。

  从500元增加到1200元,高某有点接受不了,他没有答应陈某。而陈某独自在上海坚持了一年多,因为实在负担不起开支,向衢江法院杜泽法庭提起了诉讼。

  通过法官做工作,高某同意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小妮的生活费,至于女儿医疗费和非义务教育学费凭发票分担二分之一。

  杜泽法庭庭长吴宏斌介绍,父母离异的孩子,往往生活在痛苦之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为没有拿到另一方的抚养费,时常会将怨气发向孩子。他审理过的一些案子,有些父母对孩子说“这两个月,我没有钱给你买东西了,你去向你爸(妈)要钱去”,甚至还有更难听的,直接让孩子去讨饭,这些话都无疑是在向孩子们幼小心灵上撒盐。

  桔子生意收入锐减 孩子遭遇上学难

  近两年,农户方某因为桔子难卖收入锐减,他和儿子的日常开支变得捉襟见肘。为了保障儿子能正常上学,前不久,方某决定向前妻徐某讨要抚养费。

  方某和徐某是相亲介绍认识结婚的,感情基础并不深。两人离婚后,儿子阿俊跟着父亲生活,母亲徐某暂时不用承担儿子的抚养费。

  之后,徐某再婚,重新组织家庭。之后,徐某对阿俊的关心也越来越少。方某一个人带着儿子,又当爹又当娘,还要照看桔子生意,可谓身心俱疲。无奈之下,双方选择对簿公堂。

  衢州衢江区廿里法庭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上,方某提出,这两年桔子生意不好做,收入几乎为零,儿子上学的费用也成了问题,而且自己还欠着信用社两万多元贷款没还,日子过得十分紧巴。

  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母亲徐某每半年支付儿子阿俊抚养费1500元,至阿俊18周岁为止。

  母亲当起“甩手掌柜” 扔下孩子5年不理

  江西的许某与衢州的余某结婚后,生下两个女儿。2011年,两人离婚时约定,两个孩子都跟着父亲余某生活,生活费由两人平摊,直至孩子独立为止。

  虽然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了,但许某毕竟是孩子的母亲,余某在离婚协议中特别加上了一条,许某只要想女儿了,随时都可以来探望。

  谁知,许某离婚后就做起了“甩手掌柜”,不仅没有来看过两个女儿,就连生活费、教育费都是余某独自承担。

  余某已年过半百,现在让他出门打工赚钱实属不易,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很拮据。今年2月。两个女儿向廿里法庭提起诉讼,向母亲许某追讨抚养费。

  但即便是女儿提起诉讼,许某也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法庭作出缺席判决,判令许某每月支付两个女儿抚养费各400元。

  廿里法庭庭长朱贤红介绍,目前这个案子还在判决公告送达期间,如果案子生效后,许某仍不执行,不支付女儿抚养费,还将被列入“老赖”黑名单,要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官有话说:

  父母离异,最受伤的是无辜的孩子。特别是学龄儿童、中小学生心理脆弱,他们特别容易受伤害,在同学面前很自卑。据统计,犯罪的未成年人90%以上来自于管教失控的单亲家庭,通常离异的父母没有心思和精力去教育孩子,未能尽到为人之父母的职责。

  而在不少老年人所提起的赡养纠纷中,双方有争议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在于,当初父母在抚养孩子问题上,并未尽到起相应的义务。换句话说,这枚“苦果”,最终还是由孩子的父母自己吞下。

  因此,自觉履行好孩子的抚养义务,尽可能为自己的亲生骨肉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是每位父母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