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特邀监察员助力政府补短板

10.08.2016  16:33

  8月3日,杭州余杭区监察局张榜公示了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名单。这是该区全面“升级”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后,公开聘请的首届特邀监察员。
  “升级”带来的改变中,公示名单的“缩水”最为直观。尽管本届特邀监察员从原有的30名精简至20名,但余杭区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对他们“更有信心”。
  这份信心,源于入围者出众的专业素养。他们是在各职能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余杭区监察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精心挑选的。这一选择标准,不仅包括对行政监察工作的热心,还要求入围者在从事领域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以前,特邀监察员的工作侧重于作风效能的监督,调整后,我们希望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专业素养,着力发现各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余杭区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近年来区内行政败诉逐步上升的情况,他们向区内两大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发出邀请函;针对工程招标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区内较有影响力的工程审计事务所负责人也在受邀之列;此外,公示名单中,还有中小企业的负责人、会计事务所的专家、来自农村和社区的基层干部及媒体记者。
  榜单中,杭州星罗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邹华,是从上届监察员中留任的“老面孔”。他告诉记者,从“临时披挂上阵”到“常态化监督”,是他面临的转变。过去,他们主要针对政府机关、办事窗口的工作纪律、效能等开展不定期督查,现在则要进一步协助有关部门查找部门、办事窗口在政策执行、落实中的不足,并推动整改落实。此外,平时在与同行交流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他们可以向区监察局直接反映。
  为更好地搜集、了解和掌握特邀监察员提出的问题,余杭区监察局安排了一个内设机构负责管理,对特邀监察员进行日常联络,统一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会议、活动,调查研究其反映、转递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为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专业优势,余杭区监察局还将他们每两人分为一组,确定1个课题,每半年递交1份调研报告,查找政府工作中的短板。
  监督生效,离不开制度保障。此次“升级”中,余杭区监察局完善了特邀监察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新增的权利包括“根据工作需要,查阅、获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对全区各级行政监察组织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受区监察局委托开展工作时,享有与受委托工作相关的法定权限”等。但同时,也对特邀监察员提出新要求,如“遵守区监察局有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经区监察局同意,不得以特邀监察员名义参加社会活动、发表表态性处理意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
  据了解,如特邀监察员出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侵犯特邀监察员权利或者实施打击报复的行为,余杭区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