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首创“村民小组长当选十律”

23.04.2017  08:10

昨天上午9点,余杭乔司街道朝阳村2组开展组级换届选举。目前,余杭区各镇(街道)已进入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阶段。为进一步优化村民代表和小组长队伍,强化村民小组长责任担当和服务意识,余杭区首创《村民小组长当选十律》,在村民代表和小组长推选、小组长管理上创新了模式。

2015年,余杭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六制”、“十律”来规范和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六制”即优化参选制度、推选制度、组级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激励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十律”即条件律、推选律、履职律、守信律、协商律、决策律、公开律、财务律、追责律、辞职律。其中《村民小组长当选十律》规范了小组长对村民们的“履职和辞职”承诺,很好地弥补了制度上的“短板”。往后村民小组长的“辞职”主动权在村民手上了,更大程度地体现了村民意愿,解决了往届村民小组长选人难、管理难、撤换难的问题。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俞犁鲲 记者 孙寅乔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