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20.11.2015  15:36

 

【本站11月20日讯】11月19日,由省水利厅治水办、省机关事务局节能处、省水利厅水资源水保处、省经信委资源处、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省农水局、省水利厅计划处、市林水局水资源水保处组成的专家组一行赴余杭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工作。验收组一致认为,作为2013年列入全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启动县(市、区)的余杭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要求,顺利通过验收。

 

验收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农业节水示范点森禾种业现代化农业园区及工业节水示范点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并在余杭区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了验收会议。会上,专家们听取了余杭区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终期评估的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技术材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通过三年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余杭区全面完成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用水总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验收组同意余杭区通过浙江省第一批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

 

余杭区自2013年启动以来,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省市主管部门帮助指导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下,结合全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组织实施、制度建设、工程建设、载体建设、节水宣传等方面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并积累了一定的节水工作经验: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有力指导取用水管理工作;二是探索流域水权交易,推进水资源管理向更高阶段迈进;三是推行生态补偿机制,有效保护水源地;四是开展全方位污染源治理,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五是建设联保联动机制,积极应对水质污染。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社会的工作,下一步该区将继续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与落实,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奖励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
     

省水利厅治水办主任朱法君指出,南方地区较北方地区水资源充足,但缺乏“好水”。余杭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节水工作经验,但今后仍要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工作,使工业用水与生活用水相分离,在工业集聚区尝试建立工业水厂,在新建小区试行“双管入户”,进一步提高水利用率,让优质“好水”效益最大化,从而实现降低成本、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目标。
     

余杭区副区长林会友表示,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余杭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进入崭新的阶段,验收组既充分肯定了余杭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也十分中肯地指出了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余杭区将在总结工作经验基础上,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长期抓下去,迅速落实验收组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以整改促巩固、促深化、促提高,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争取走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