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水土保持规划》出台

03.06.2015  10:19

 

【本站6月3日讯】日前,经余杭区政府批复同意,《余杭区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实施,对于余杭区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具有指导性意义。

 

规划》根据余杭区水土流失现状分析调查结果,按照《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要求,系统科学划定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并通过对全区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保持现状分析评价,结合生态市建设要求,提出近期、远期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制定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措施,并对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进行安排等。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规划区生态环境得以持续改善,全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维护,城镇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等近期目标以及到2030年,全市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根本改观,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生产建设活动的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得到全面控制等远期目标。

 

规划》的实施,旨在以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通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加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以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对开展“五水共治”、建设余杭品质之城“美丽之洲”等工作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标志着余杭区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