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民宗局再获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7.05.2015  13:44

近日,余杭区政府召开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会。会议表彰了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余杭区民宗局继2012年后再度荣获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该局始终将加强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树立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强化法治宣传,努力以法治为保障持续深入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健全组织机制。每年初,以文件形式出台法治建设《年度计划》,明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将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局长与每个具有执法资格科室的负责人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对每个科室执法依据、执法责任范围和执法职责、权限、年度量化目标等相关工作进行细化和明确。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制度的形式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为。二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将“法治余杭”建设的目标要求贯穿于系列专项治理工作之中,以法治思维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指导佛教界推进文明敬香工作,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强对香烛商户和流动摊贩的管理,开展寺院上山道路沿线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依法推进宗教场所权证办理试点工作,相关部门立足部门职能,严格程序、优化流程、规范办理,在全省试点场所中率先完成权证办理工作,得到了省民宗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多次梳理和调整,完成全局权力清单、便民服务事项、责任清单的梳理上报工作,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行政非许可事项于2014年12月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在网上进行业务受理。在全市宗教领域率先推进行政约谈工作模式,即针对采取行政执法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宗教场所,通过开展与宗教场所负责人面对面座谈的方式,向其传达相关政策法规,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其限期整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确定专人负责,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四是营造法治建设氛围。每年1—2月,在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围绕开展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6月,在全区宗教领域开展以学法用法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2014年12月4日,参加广场法治宣传活动。在此基础上,做好宗教法治化建设调研工作,成功中标的省社会主义学院“宗教与社会和谐”理论研究课题——《浅析基层宗教领域法治化进程中的问题和对策》已由中央党校出版社合集出版。在此基础上,2014年,联合区委610办、区反邪教协会在余杭街道舟枕基督教堂筹备设立了杭州地区首个基督教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在基地宣传《使徒信经》等“正信”来有效抵御各类“邪说”,达到“匡正祛邪”的正面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