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杭州市余杭区创新村级事务民主协商制度获中办肯定

05.05.2015  19:38
 
      2005年1月4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到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小古城村调研“三农”工作和余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好“三农”,重心下移,把工作精力更多地放到农村中去,为农民办实事求实惠。
      今年年初,该村党委班子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十年来该村积极实践习总书记调研时提出“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好‘三农’”的教诲,取得的变化和成就。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回信肯定了该村积极探索村级事务民主协商制度取得的成绩。信中写道:你们写给习近平总书记的信收悉,近年来,你们积极探索建立村级事务民主协商制度,有效地激发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促进了全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为你们取得的成绩感到由衷高兴!
      多年来,该区坚持依法治理、协商治村,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效途径,协商民主制度在余杭大地上应势而生,建立三大协商民主的运行体系,即平台运作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程序创设实用化。创设“协商三形式,程序六步曲”,即定期会议协商、点题专门协商、网格共建协商。突出民主协商程序的科学、严谨和效率,建设协商民主六步程序,即提出议案→公开受理→广泛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决议→动态监督实施。搭建基层法治、德治、自治的共建治理平台。广泛动员和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修缮本村的《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充分表达群众意愿,发挥主人翁意识和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创新《村民小组长当选十律》,强化村民依法参选、正确履职的守信理念。充分运用农村社区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社会行为,推进了农村社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