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一家便利店无证卖烟被立案调查

02.06.2016  10:03

烟草属于国家专卖制品,贩卖烟草需要有烟草经营许可证。日前,余杭区黄湖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陈先生的投诉举报,反映其在黄湖镇一家便利店购买了两包软盒阳光利群,抽了几根后,陈先生感觉这两包香烟不正宗。“我一直都是抽这个牌子的香烟,但是这次购买的香烟味道与以往买的差别很大,抽完后嗓子非常不舒服。”消费者陈先生告诉黄湖所的工作人员。

当日,黄湖所执法人员联合瓶窑烟草所和消费者陈先生一同前往该便利店。便利店负责人黄女士表示其在安徽省宣城有一个香烟销售店,销售的香烟都是安徽省宣城市烟草公司配送的。今年2月份开始在黄湖镇兴湖路开设便利店,然后从宣城销售店运输香烟到此销售。

黄湖所执法人员在仓库的暗柜中找到各种品牌的卷烟共计69条,然而该店负责人黄女士却无法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随后,执法人员当场对这批香烟进行查扣,并移交烟草所送往省烟草质量检测站做进一步检测。目前黄湖所已对该便利店无照经营、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香烟时务必要注意辨别,不要被香烟包装所迷惑。真烟包装外的透明纸质感好,印刷也很清晰,塑料薄膜内不会有烟丝,假烟则比较硬,烟丝也没有弹性,且闻起来有刺鼻气味。如购买到假烟,可向当地消保委或烟草部门进行举报。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卢莎莎 通讯员 臧升吉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