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体育局“四到位”做好游泳场所开放前准备

14.04.2016  10:21
  夏季即将来临,游泳场所将迎来开放高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 县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体育 局切实做好今年游泳场所开放前的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 一是从业人员素质到位。围绕《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开展对游泳场所负责人、卫生管理和水质消毒管理员的培训和教育,组织救生员上岗培训并要求一律配证上岗。 二是游泳场所设施到位。各游泳场所在开场前严格按照标准检查场内灯光设置、安全出入口及疏散通道、救生器材、卫生消毒池、警示标志、急救器材等设施,对于设备不全或者不达标准的设施,要求及时整改。 三是部门联动机制到位。县体育局联合县卫生局召开了游泳场所开放培训工作会议,及时向各游泳场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游泳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县卫生局开展游泳场所开场前的联合实地审核。  四是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各游泳场所签订《游泳场所安全卫生开放承诺书》,明确第一负责人。“游泳人员须知”、“溺水抢救流程”和水质抽验指标情况等要求上墙公布。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严禁跳水”等各类警示标志标记要求明显醒目,以履行场所的充分告知义务,确保游泳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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