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暨全省非遗中心主任培训班成功举办

30.12.2016  15:36

  

  近日,由省非遗保护中心、省非遗保护协会主办,温州市非遗保护中心承办的浙江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暨全省非遗中心主任培训班成功举办,各地市非遗中心主任,第二批第三批抢救性记录传承人所在地非遗中心、项目保护单位人员,国家级、省级传承人,第二批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摄制团队100多人参训。

  培训班采取专家学者讲座、学员交流发言等形式进行,文化部非遗司保护处主任孙占伟解读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程与要求》,国家图书馆满鹏辉就《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作了说明,省曲艺专委会主任马来法、省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吴祖熙分别作题为《曲艺类项目保护传承之我见》《浙江传统美术与传统技艺》的讲座,同时召开了非遗中心主任联席会、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实操介绍座谈会,学员们表示受益匪浅。

  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122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其中70岁以上的79人,超六成。作为一项“与时间赛跑”的工作,按照《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和《文化部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已完成第一批选定的10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了学术专员、省非遗中心、各地工作站以及项目保护单位四力合一的工作机制,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抢救性记录工作“浙江经验”。“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推进并全面完成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并以此为契机,推进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