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对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对象实地调研工作的通知

15.09.2017  17:56

浙科发高〔2017〕137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发改委(局)、经信委(局),省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对象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高新技术特色小镇申报创建的工作部署,在前期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决定对通过初审的17家创建申报对象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听取创建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市、县(市、区)政府扶持特色小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

(二)查看相关台账,核实自报数据;

(三)实地调研特色小镇建设情况,重点调研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重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以及体现嫁接应用高新技术产品或技术提升小镇科技元素的项目等;

(四)完成调研表填写,收集台账资料。一是填好“两表”,即《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对象2016年度主要创新指标和创新项目实地调研表》(附件3)。二是收集“一图”,即《小镇创新资源布局图》(在小镇规划图内对应标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小镇运用高新技术技术或产品项目等创新资源分布情况)。三是上报创新项目现场照片。

二、时间安排

9月27日前完成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各调研组另行通知。9月29日召开调研组汇总会。

三、分组安排

本次调研分2个组,调研组长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科技厅领导担任,组员由牵头部门及职能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有关专家组成。

四、相关要求

请各创建申报单位对照《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高〔2017〕79号)要求,编好小镇创新资源布局图,做好备查台账资料准备(附件2)。调研组将随机抽查4个左右项目。调研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一律安排工作餐,不接受任何形式礼品。

联系人:杨陈华 联系方式:0571-87054142;13116741119

 

附件:1. 实地调研分组安排

附件:2. 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对象台账资料清单

附件:3. 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对象 2016年度主要创新指标和创新项目实地调研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