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全国人大代表郑玉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成功提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议案

05.04.2017  19:30
在今年3月5日-1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柯城区农业资产资源评估服务中心主任郑玉红联合其他代表提出议案,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修订进程,在立法层面回应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档,为全国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郑玉红指出, 现行《档案法》制定实施30年后的今天,档案内涵、形成和利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档案的形成者、载体和门类都更加多样、更为丰富,档案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人民生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日益增长,档案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虽经1996年和2016年两次修改,现行《档案法》依然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等各方面需求,迫切需要修订。

郑玉红表示,《档案法》现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定位不够准确,管理措施较为粗放,可执行性较差,没有全面科学系统规范档案工作和强化领导责任,档案所有权及其处置规定与《宪法》精神不符,缺少电子档案和传统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内容,罚则制定不当、不好执行等,造成档案法的社会影响力不显著,僵化的管理体制机制使得全国档案工作远远没有走上依法科学治理的轨道,难以满足全社会各类主体对档案管理利用的期待。“法与时移”,时移而法不变者则乱。在《档案法》的主体客体和内外环境均已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依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依照法治档案工作要求,根据新的形势,针对现行《档案法》的不适应问题,对《档案法》进行全面系统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