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优秀农民工可“无条件”落户浙江

07.09.2017  15:53

户口簿,平时似乎一直躺抽屉,一旦涉及到买房、结婚、出国等大事,就必不可少了,甚至还决定你是否“拥有资格”。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涉及落户政策和户口迁移政策等。据了解,该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然而,通知中有一条内容格外引人关注!

放宽人才落户

优秀农民工等可“无条件”落户

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放开的落户政策。

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人员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宽松的落户政策;实行积分落户制度的城市,要根据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高低,合理设置倾斜性分值和权重。

国家、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和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属于突出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其他有突出贡献人员范围和落户规定期限。

为什么浙江要特别针对优秀农民工开放户籍限制,鼓励落户?

一个方面是响应国家的号召。

2006年国务院曾经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优秀农民工可优先落户城市。

以国务院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为纲领,江苏2008年颁布《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的意见》;河南2010年印发《关于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湖北下发优秀农民工落户的通知,即《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此外,上海、河北、广东等多个省份和城市也纷纷开通优秀农民工落户的“直通车”。